充分发挥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学科交叉融合、人才集聚和骨干示范作用,面向海西建设中的重大和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主动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逐步形成一批研究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政府决策咨询中心,进一步增强高校为政府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高校文化服务载体建设
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我省高校校园网络资源,借助互联网快速、高效传递信息的优势,建设一批以服务海西经济社会发展、传播海西优秀文化和建设成就为宗旨,面向社会,体现高校特色和水平,内容丰富、互动性强的网络服务平台,拓展高校为海西文化建设服务的范围和形式。
开展“海西文化大讲坛”等系列文化活动。利用高校人才集聚、研究基础扎实、资料丰富的有利条件,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传承海西特色文化,针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热点问题,依托有关高校开展海西文化大讲坛、海西文化论坛、海西文化沙龙等文化活动,为海西文化的繁荣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假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发挥高校在文化传播中的独特优势,通过组织“文化大篷车”、师生假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群众性的文艺辅导和演出活动,面向社区和农村传播优秀海西文化,推动海西社区和农村的文化建设。
建设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鼓励和支持高校在充分挖掘学校传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办学思想和理念,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和规划,建设和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校校园文化。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科技节、文化节、艺术节、网上校园等校园文化活动,不断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的空间,用优秀、健康的校园文化辐射社会,引领海西文化发展的方向。
四、推进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领导
省有关部门成立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建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的实施提供决策咨询。政府有关部门要将高校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强省建设规划和具体项目中加以统筹考虑,给予积极支持。各高校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负责本校文化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将实施高校服务海西文化建设工程作为服务海西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学校发展规划,整合学校资源,切实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