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3220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工作要求,2009年春运工作自元月11日开始至 2月19日结束,共计40 天。为确保我市春运市场的有序、安全和畅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春运工作,意义重大。做好春运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社会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春运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和谐春运”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2009年春运的各项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春运的组织、指挥、协调、服务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各市(县)、区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各级春运办要各司其责,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安全
春运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实抓好客货运输安全的每一个环节,把细节要求落到实处。具体要强化“六个要”:一是春运前要进行一次全市性普检。各市(县)、区政府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各层面的全市性春运安全“地毯式”普检。从源头抓起,提前对投放春运的运输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进行全面的检修,消除隐患,保证各种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状态,各种交通工具及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对超载超限的检查。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对司乘人员加强教育,确保“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坚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超载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要制定动静态管理相结合的反超载工作方案及有关措施,指定转运点,设置容留室,及时分流并安排转运。三是要加强对事故多发地段的专项整治。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在春运前对全市道路进行一次安全疏理,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要增设道路安全标志、标线,并准备好必要的物资,充分做好应对因恶劣天气等可能造成交通阻塞和影响安全的各项预案和预练工作。四是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要做好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三品”)乘坐车、船、飞机等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坚决把“三品”堵在车站、码头、机场之外。各部门查处没收的“三品”要会同公安部门统一销毁,不得再次流入市场。五是要加强运输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整治;加强对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的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进一步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和“欺行霸市”等各种非法活动;要坚决制止各种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六是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要认真总结历史经验,针对近年来春运中反映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制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明确各项防范措施,形成反应迅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切实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