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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扩大内需鼓励投资的措施意见的通知


  (二)规费减免

  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种收费,不合理的收费要坚决取消,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在2009年、2010年新开工的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市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80%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规划技术服务费免缴,工程安全监督费、档案编审费、白蚁防治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招投标交易服务费、防雷图纸设计审查费6项规费减半收取,散装水泥专项押金、基建垃圾押金予以免缴。

  (三)投资领域

  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各种形式,鼓励和吸引国内外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投资。 同时,大力推动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在明确要求、质量和时效的前提下,打破地区限制和体制限制,选择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代建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2009年、2010年分别安排一批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带动性强的骨干项目,公开向社会推介。

  (四)土地供应

  积极争取市重大项目列入全省重点项目,争取使用省用地计划指标。对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或5000万美元以上,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市用地计划指标,并优先审批、优先供地;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为提高土地利用率,扩建生产厂房,增加容积率,原则上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对流通大市场配套建设仓储和产品加工场的用地,可以比照工业用地供地。

  (五)审批服务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新模式,对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2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1亿元以上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重点社会事业、民生、三农等项目,建立专门的“绿色通道”,简化环节,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使服务项目的办结期限提速50%以上。

  (六)项目融资

  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2009年新增贷款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要创新机制,加快资源整合,盘活存量资产,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千方百计扩大融资规模。

  (七)投资监管

  充分发挥投资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动态掌握全社会投资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及实施情况,加强投资运行的预警预测分析。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咨询、评价、评估等中介机构的监管,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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