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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8号)


崇川、港闸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区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市区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保护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市区集中开展打击无证客运“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南通市出租汽车行业应对突发性事件维护稳定应急预案》和构建“和谐南通、平安交通”的工作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厉打击无证营运“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有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打击无证客运“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非法营运“黑车”明显减少、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具体任务如下:

  (一)打击非法营运的轿车、面包车、客货两用车及其他机动车辆;

  (二)打击驻点营运的违规异地出租汽车、旅游包车;

  (三)打击非法从事营运的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残疾车;

  (四)打击有组织的“黑车”等非法营运团伙。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旅游局、监察局、法制办、信访局、南通工商局、市残联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由市公安、交通、城管、旅游、南通工商局等部门派员参加,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局运政稽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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