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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144废止事项
  1441凡是采用废旧立新模式制定新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在附则中作出废止原规范性文件的表述。
  1442废止事项一般紧接在规范性文件施行日期之后,作为一条来表述,并应当注明被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文号和发布日期。

第四章 常用语言规范


  15但书
  “但书”形式是对其前文所作规定的转折、例外、限制、补充或者附加条件的文字,以“但”字或者“但是”引出,多用于条文句尾。
  151但书的三种功能
  1511排除、例外功能。这是但书的主要功能,使用最为广泛,其特征是对法条中的规定,作出例外、排除或否定的规定。
  1512限制功能。其特征是对法条中但书之前的内容作出主体、程度、时间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以达到法律规范的准确力度。
  1513补充、说明功能。其特征是对但书之前的文字予以补充、说明,使其更加全面、完整。
  152但书的具体形式
  1521但书的典型形式有:但是(但)……除外;但是(但)可以……;但是……应当……等。
  1522但书还有一种形式,即没有“但”的但书,如“除外条款”等。
  16惯用词和字
  161应以双音节构词的常用字
  有些单字在一般行文中也能表达意思,例如“可”、“应”、“或”、“如”、“按”、“为”等,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语言中应当使用相应的双音节构词,如“可以”、“应当”、“或者”、“如果”、“按照”、“为了”等。
  162近义词的选用
  1621和、与、同
  在作为连词时,条文中一般使用“和”,以连接两个并列的名词、动词或短语。在章名中,一般使用“与”。“同”一般不使用。
  1622依照、按照、参照、遵照
  “依照”、“按照”、“参照”、“遵照”都是引出某一标准作为依据的用语。“依照”和“按照”后面一般直接引出依据。“依照”通常引出法律规范作依据。“按照”引出的通常不是法律规范,而是某种规则、标准、命令、指示。
  “遵照”一般不直接引出依据,而通常与“执行”连用,表述为“遵照执行”。
  “参照”是参考依照的意思,通常是指以某一规定或标准作为参照物,以其作为处理事务的重要依据。参照适用的情形一般不在适用范围内,且执行部门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623应当、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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