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1.完善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各项城市基础设施,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
2.加快已确定电网项目的建设,确保电网项目按时投运,为城市发展提供可靠电力。根据电网发展规划和负荷预测,紧贴城市发展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展,科学滚动调整城市输、配电设施规模。
3.完善城市公共卫生设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急救体系,在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应急救援、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建成较完善的体系。编制《镇江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建设规划》,加强新扩建城区空白点建设,调整中心站点设置,合理划分服务区域,确保全覆盖。明确社区卫生相关政策,增加投入扶持力度,解决制约发展的核心问题。建立起覆盖全市各地的交通事故抢救绿色通道,确保事故伤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建设与完善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锻炼设施,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室)达标工作,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形成稳定的运营机制。
5.建立高效协作、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有效缓解行路难、停车难问题。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网络,合理组织交通,加大交通整治力度,全面推行轻微事故快速处理,保障交通畅通有序,实现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40km/h。
6.确保城市道路完好率≥95%,保证交通设施完备、高效、稳定,确保城市交通系统运行高效。开展城市畅通工程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网,提高公交车占有率。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检查评分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与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各区、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二)多元筹措,保证投入。要将公园绿地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在城市建设维护费安排中,要加大对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投入。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引导鼓励全社会参与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市各新闻单位要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生态建设和积极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意识,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民重视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