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全市绿化造林工作的意见
(镇政办发〔2008〕22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生态市的创建目标,确保2009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9%的生态市建设序时进度,根据各辖市区现有森林覆盖率、土地资源状况,现提出2009年度全市农村绿化造林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市完成造林面积15.6万亩。其中:成片造林12.79万亩;新建农田林网21.51万亩(折算造林面积1.14万亩);四旁植树500万株(折算造林面积1.67万亩);村庄绿化达标村建设150个(扬中市完成村庄绿化达标县建设任务,有关辖市区完成高速公路沿线72个行政村村庄绿化达标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加大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工程建设,完成造林面积2.21万亩,占总任务的14%。
二是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经济林果等高效规模农业,完成造林面积4.61万亩,占总任务的30%。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四沿”的绿化水平,其中:高速公路两侧的绿化林带宽度不少于50-100米;铁路以及国道、省道两侧的绿化林带宽度不少于30-50米,同时,加强县、乡和村级道路两侧的绿化;河道两侧的绿化视实际情况确定宽度(包含长江防护林工程);村庄绿化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进行达标建设,营造围庄林,围庄林带宽度不少于50米,成片林不少于50亩,平原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丘陵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全市完成“四沿”绿化造林面积5.97万亩,占总任务的38%。
四是继续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新建2级以上农田林网21.51万亩,占总任务的7%。
五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特别是城区道路、单位、社区的绿化。
三、主要措施
1.组织领导。今冬明春要完成15.6万亩的绿化造林面积,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今冬明春的绿化造林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行绿化造林任务分级负责制,逐级明确绿化造林责任人,尽快将各项绿化造林任务具体落实到田头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