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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口岸海防办关于福建省口岸通关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具体措施意见的通知


  (五)加大“直通放行”制度的实施力度,全力推进辖区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在全省乃至全国其他口岸“直通放行”。

  (六)进一步简化出口货物查验手续,通过风险评估,进一步降低口岸查验比例;对所有已在产地加施检验检疫封识的集装箱,在口岸查验时封识完好的,一律免于开箱查验。

  (七)加大“绿色通道”制度的推广力度,积极帮扶更多信用等级高、产品质量好的企业获得“绿色通道”资格,落实好辖区161家“绿色通道”企业应享受的便捷措施。

  (八)对诚实守信、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稳定的诚信监管一类工业品生产企业,凭企业的质量合格声明和企业质保体系的日常监管结果作为放行依据,简化检验检疫环节。

  (九)推进转变出口食品、农产品源头管理模式,拓宽合格原料来源,提高企业源头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促进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

  (十)积极推荐出口企业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项目,促进企业质量安全自控体系建设。全力辅导出口农产品企业通过注册登记,帮助完善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重点辅导推荐一批食品、农产品企业对欧盟、美国、韩国注册,帮扶福安电机产品获取发达国家产品认证。

  (十一)推行进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工作,对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下的进口原辅材料等低风险商品,将抽查检验比例从100%降低至5%~15%。

  (十二)简化对台小额贸易报检手续,加强风险评估,放宽对台小额贸易货物的监管措施,对来自台湾的鲜活产品实施便捷和限时放行的检验检疫措施。

  (十三)积极呼应两岸直接“三通”。对直航船舶实施更加便捷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实行风险分类管理,简化监管程序。

  (十四)建立健全检企联系制度,对重点企业、困难较大企业实施“一对一”帮扶、“一对一”服务,推行“一事一策”、“一厂一策”、“一行一策”的服务制度,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对福炼一体化、莆田 LNG、宁德核电、福清核电等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通过采取开设CIQ2000专户、驻场施检等措施,又快又好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十五)海、空港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继续执行每周七天工作制和预约加班,为企业提供全天候、无缝隙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检验检疫。

  (十六)面向社会开放检验检疫实验室,利用技术、设备优势,为企业和有关单位的委托检测、开展比对实验、技术人员学习实践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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