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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口岸海防办关于福建省口岸通关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具体措施意见的通知


  四、厦门检验检疫局

  (一)全力支持和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技术壁垒。发挥厦门WTO/TBT-SPS工作站专家组作用,全力支持和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技术壁垒;组织6支出口贸易技术壁垒调查小分队,选择20O多家可能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冲击较大的企业,帮助制订应对方案;组成11支“服务企业百日行”小分队,到企业零距离现场办公;利用WTO网站、局公众信息网开展在线答疑。

  (二)力求对台先行先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与福建省政府签署的合作备忘录,认真抓好《国家质检总局与厦门市政府座谈会会议纪要》中有关意见的落实工作;充分利用先行先试的政策,出台海峡两岸直航货物检验检疫特别管理办法;支持漳州台湾农民创业园、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闽台中心渔港、大嶝小额贸易市场等涉台功能区建设和发展;逐项落实2008年海峡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研讨会成果和海协会、海基会签订的《四项协议》。

  (三)扶持民营和中小企业获得国外关税减免,提升竞争力。加大优惠原产证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办原产地证知识培训班,在中小企业注册产地证环节积极跟进,辅之“一厂一人”对口指导等措施,帮助企业用好用足优惠原产证制度,获得更多的关税减免。

  (四)用更多管理创新和政策倾斜持续拓展农产品出口市场。通过开展出口产品风险分析创新管理,减少对输日农产品农兽残检测项目。通过与深圳局开展检检合作,将漳州作为深圳供港澳蔬菜备案基地;对列入法定检验的出口农产品继续免收检验检疫费用。

  (五)帮扶推进县域经济建设。推广漳州平和蜜柚区域化联动管理经验,支持翔安“出口胡萝卜示范区”、漳浦“出口蔬菜示范区”、南靖“出口白背木耳示范区”、漳州“出口麻竹笋罐头原料示范区”的建设发展。

  (六)完善质量问责和应急管理机制。开设乳(蛋)制品报检专窗和检测绿色通道,对已出口产品的留样、新报检产品,分类实施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帮扶问题企业及时整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有条件的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出口。

  (七)建立全方位的合作机制。与江西局、鹰潭市、江西铜业公司就拆解铜废料、铜精矿从厦门口岸进口问题进行协商,建立“属地报关、口岸初检、异地拆封、园区清关”新模式,吸引江西铜废料、铜精矿从厦门口岸进口;开展厦门港区过驳业务,由原木、原糖扩大到进口废物原料,降低进口企业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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