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力服务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实施进口成套设备“项目管理”,对重点建设项目从评估阶段提前介入,实施项目在建、投产时设备进口需求全过程跟踪服务。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协调跟进企业业务咨询、业务办理等事项;帮助企业解决在办理检验检疫相关手续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福炼一体化、福建龙工、明达 PVC、友达光电、太古飞机和来宝公司等采取特事特办措施。
(九)推广自由裁量权防控试点经验。把原来在海沧、漳州针对罐头、废物原料等重点敏感业务进行的自由裁量权防控试点领域扩大至包括临港工业和出口食品在内的更多领域,规范一线监管查验工作,提高执法的精确度和可比度。
(十)落实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进出口货物全部纳入直通放行。全面受理符合直通放行条件企业的申请,变口岸、内地两道关口为一道关口;着力加强与产地(使用地)局及海关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合作,细化和制定配套的操作规范,出台快捷方便、切实可行的直通放行实施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一)支持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对海沧保税港区、象屿保税区等保税仓储货物、分拨出区货物实行集中检验检疫分批核销出区。对“一日游”货物凭出口换证凭单报检,再根据不同情况分为入区核查或出区核查,快速放行。推进海沧保税港区、东渡港区“三区合一”配套设施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实行“进口木包装集中检疫”新模式,推行电子闸口监管系统和入境船舶电讯检疫,快速审批、绿色报检、快速放行等新便利。
五、省边防总队
(一)开展走访活动。各边检站采取预约上门走访、错时走访等方式,及时走访口岸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同时深入港口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活动,积极开展边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服务对象提供边检法律咨询服务。
(二)改进服务质量。为应对两岸双向直航带来的客流增长,根据团队旅客出入境特点,开设两岸旅游团队专用通道,启用“梅沙”系统团队旅游验放功能,最大限度提高旅客通关速度。调整现场警力安排,设立口岸签注办理引导员,专门负责签注办理手续解说与引导工作,确保签注办理与入境检查紧密衔接,节约台胞通关时间。
(三)完善便民举措。推行普遍预检制度。采取提前预约服务,对入境船舶普遍实行预检制度,使船舶到达港口后即可开始作业,装卸完毕后可即时离港,最大限度地减少船舶非作业滞港时间。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严格落实口岸每周七天工作制,将报检、办证等服务职能移到港区前沿,方便船方、代理等服务对象办理各类手续。公布 24 小时边检服务热线,方便服务对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