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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建安[2009]1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现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8]1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黑建安[2008]66号文件及下列要求一并贯彻:
  一、各供水、供气、供热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要坚持经常性的检查和抽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安全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厅相关安全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不落实安全工作制度,特别是屡教不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给予严厉处罚。
  二、各供水、排水、供气、供热企业,一定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企业的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领导、员工人人有责;要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要抓好防污染、防跑、冒、滴、漏工作。跑、冒、滴、漏可能预示着大隐患,决不能掉以轻心;坚持日检夜巡制度不动摇;要建立奖惩制度,鼓励先进,惩处安全制度不落实和事故责任人。
  三、各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大型娱乐设施的管理单位,一定要提高事故的防范意识,春节期间因天气寒冷、雪大路滑、人员密集、设施设备维修困难和使用率高。风景名胜区和公园景点是事故的多发地,各相关管理部门和管理单位在开放景区和组织大型娱乐活动时,一定要周密筹划、严密组织,把发生事故和隐患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点。
  四、各相关管理部门、单位和企业,要在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同时,一定要做好事故的抢险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想到,把针对性的抢险措施想细,把所需要的工具、备品、物资准备充分到位,做到一旦事故发生,能够迅速出动,抢险得力,危害损失最小,恢复时间最短。

  附件: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8]12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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