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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


  三、调查进度

  2008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以2008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调查2008年度数据。各区县粮食局(分局)要提高工作效率,于2009年2月底之前完成调查抽样框确定、人员培训、基础数据采集、报表处理、数据汇总、资料整理等项工作。2009年3月10日之前,完成对基础调查数据进行推导、汇总、审核、评估,并将主要指标的初步调查数据(即《2009-2010年度陕西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国粮15表及国粮 16表)报送市局。2009年3月15日之前完成调查分析报告,并将调查结果和调查报告以文件形式报送市局。

  附件: 1、西安市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

  2、西安市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方案。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西安市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建立健全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和中长期粮食供求总量平衡机制的要求,全面、准确掌握我市粮食供需平衡状况统计数据,为国家和各级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现根据《陕西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调查方案。

  二、调查范围

  市内所有与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农户、城镇居民户、粮食经营企业(含加工企业)和粮食转化企业。

  三、调查内容

  《陕西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中“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表”(国粮15表)所包含的各项指标。由于此次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比较高,为便于实际操作,针对调查对象的类型,将此次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分解为以下七个单项调查:

  1.农户粮食收支平衡调查。主要了解农户粮食收入、支出和存粮等情况(国粮15表-1表)。

  2.城镇居民口粮收支平衡调查。主要了解城镇居民口粮来源、消费(含在外消费)和存粮等情况(国粮15表-2表)。

  3.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主要了解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含生产大豆油的国有油脂企业)的粮食收入、支出和库存等情况(国粮15表-3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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