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

  1.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豆油、花生油、棕榈油、棉籽油、葵花油和其他油等。油脂的主要调查对象是家庭住户、餐饮企业、生产企业(直接以油料或毛油为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及蛋白粕)、食品加工企业、批发市场、零售企业等(大中型超市和粮油专卖店)。

  2.油料作物。包括油菜籽、花生果、葵花籽和其他油料等。油料调查主要从农业、统计和海关等部门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三、调查的方式和方法

  各区县粮食局(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食用植物油及油料各项消费支出、省际间购销、城乡居民家庭库存和省内企业库存等情况进行调查。

  (一)调查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1.城乡调查户。主要以我市已建立的城镇和农户粮食消费调查样本户为食用油基本情况固定调查点。

  2.各类粮油企业:一是从工商部门取得并建立辖区内的企业样本库,确定总体数量,再分类确定食用植物油企业样本数,采取简单随机抽样调查或类型抽样调查方法,对以上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再汇总推算总体数量。二是各区县粮食局(分局)对辖区内所有大、中企业进行全面统计报表调查。对小型企业按照不低于万分之五比例抽样调查。三是从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取得并建立辖区内餐饮企业样本库,以营业额或营业面积为标识,对辖区内所有大企业(单位食堂)进行全面统计报表调查。对中、小型企业按等距离抽样随机抽取不低于百分之五调查样本,进行抽样调查。调查结果与食用油加工经营企业对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销售数据相衔接。四是工业(制皂、印染等行业)、饲料养殖业和生物柴油等用植物油,可按各行业抽样调查的单位产品所含植物油比例推算。

  (二)调查采取全面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农户、城镇居民户和餐饮企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采用抽样方法;各类粮油企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调查采用全面统计报表和类型抽样调查相结合;省际间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流向采用重点调查方法。

  1.农户、城镇居民户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采取抽样方法。以我市已建立的城镇和农户粮食消费调查样本户为食用油基本情况固定调查点,再汇总推算总体数量。农户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基础调查表式见JCDC-1表。城镇居民户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基础调查表式见JCDC-2表。

  2.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采用全面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由于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数量庞大、分布广泛,用油比例较高,调查以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为重点,采取全面调查,其他则按比例抽样。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基础调查表式见JCDC-3表。

  3.食用油经营企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存平衡调查,采取统计报表全面调查与简单随机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政策性储备和纳入日常报表统计范围的各类粮油经营企业的商品食用油及油料相关数据以当年年度报表数据为准,由各设区市粮食局负责填报。省级储备油库存,以及省级储备粮直属企业食用油(含商品)收支情况,由省储备粮管理公司负责填报。未纳入统计范围的经营企业,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按比例抽样调查。食用油经营企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基础调查表表样见JCDC-4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