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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


  4.食用油转化企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存平衡调查,采取统计报表全面调查与类型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纳入日常报表统计范围的重点粮食转化企业,以当年年度报表数为准。对未纳入其他转化企业,采取类型抽样调查方法,即:先将粮食转化企业按行业分类,即分为饲料和工业两种类型,其中工业用粮再进一步细化为食品及副食酿造业、化工涂料、生物柴油、制皂等。由于饲料用油量较低,为此在填表时,将其作为工业用油的其中数,但必须要单独体现。对食品、副食及酿造业(糕点、饼干等)按比例进行抽样调查。食用油转化企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基础调查表式见JCDC-5表。

  5.省际间、省内食用油和油料流向情况采取重点调查方法。各区县粮食局(分局)对纳入日常报表范围的各类食用油企业采取全面统计报表调查,以企业作为调查重点,同时参考当地铁道、交通、海关等部门的食用植物及油料运输量。省际间、省内食用油和油料流向情况调查表式见JCDC-6表、JCDC-7表。

  四、调查时间和频率

  食用植物油供需调查每年开展一次。以2008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调查2008年度数据。其中,属于时期指标,调查时间为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属于时点指标(库存指标),调查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

  五、数据生成

  在综合上述7个单项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各表的有关指标分门别类进行汇总,形成GL16表各项指标数据。

  (一)年初、年末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库存

  地方政策性储备库存、食用油经营企业库存、转化用油企业库存、农村和城镇居民家庭库存的年初数和年末数分别按政策性储备收支平衡调查表、食用油经营企业收支平衡调查表、食用油转化企业收支平衡调查表、农户、城镇居民家庭收支平衡调查表的年初、年末粮食库存(存粮)数填列。

  为保持数据的连续性,年初社会粮食库存数应与上年调查数据相衔接。

  (二)本年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给

  产量以统计局确定的油料产量填列;

  商品量按农户食用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表中粮食销售量填列;

  省外购进按政策性储备收支平衡调查表、食用油经营企业收支平衡调查表、食用油转化企业收支平衡调查表中相应指标之和填列。

  进口以海关部门确定的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数据填列。

  油料榨油按食用油经营企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表大豆、米糠、玉米胚榨等榨油和加工成品收回两项指标之和填列。

  (三)本年食用植物油及油料需求

  城镇人口口油、餐饮企业和单位口油按城镇居民家庭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表中口油消费数据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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