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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市级储备粮仓储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市级储备粮仓储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粮食局,新城、灞桥、未央、雁塔分局,西粮公司、爱菊集团、西安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鉴于《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粮油仓储新标准已颁布执行,为准确掌握市级储备粮储存安全状况,适时做好储粮安全指导工作,市粮食局对原粮油仓储报表进行了修订,现就修订后的报表填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变化。修订后的粮油仓储报表名称和内容作了部分调整。《粮油储藏情况月报表》增加了霉变粮情况、发热粮情况、简易仓储粮指标,对科学储粮指标内容依照仓储新标准进行了重新划分,取消了原报表的超正常储存年限指标和不宜存指标,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指标依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储粮安全检查规程判定,小计和本月处理数均调整为统计当月累计情况,各指标之间相互不重复统计。凡是发现危险虫粮依照规范单独上报处理。《西安市储备粮储存安全情况月报表》修改了报表名称,增加了发热粮食数量、高水分粮食数量指标,将原报表的单项鉴定结论指标修改为分析说明指标,并根据粮油仓储新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填报范围。为全市省、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储存的省级储备粮、市级储备粮和自有商品粮油。从2009年1月份起,将西安市阎良区关山晶晶面粉有限公司、高陵县绪昌面粉有限公司、西安市董白面粉有限公司、西安市斗门面粉厂、西安市稼禾面粉有限公司、西安市恒达制粉有限公司、陕西塔达制面有限公司、陕西临潼军粮供应站、陕西福锦米业有限公司等新增市级成品储备粮承储企业纳入填报范围,各区县粮食局、分局负责通知这些企业按时填报报表。

  三、报送方式。由纳入填报范围的企业进行填写,区县粮食局(分局)审查汇总后报至市粮食局。西安西粮实业有限公司、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西安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继续直接报至市粮食局。各填报单位上报报表的同时应当留存一份,以便检查。

  四、报送时限。仓储报表原则上由各填报单位用计算机打印填制,于填报月份次月5日前报送(或者传真)至市粮食局宏观调控处。传真电话:87314900。仓储报表表式可在西安粮食网(www.xagrain.gov.cn首页“下载专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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