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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换发广州市江南技工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换发广州市江南技工学校
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穗劳社函〔2008〕1584号)


广州市江南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更新办学许可证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换发你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2009年1月28日至201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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