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精神,省国防科工办组织制订了《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2008年以来我省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和防范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总体部署,制订山西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执法监督。通过这次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动我省民爆行业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齐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民爆行业的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
(一)省专项整治领导组
省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全省民爆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 长:刘银才 省国防科工办主任
副组长:马德荣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
姜计林 省民爆器材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