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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余府字〔200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2008年5月份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一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了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了新进展,在创优新余发展环境上树起了新品牌,圆满完成了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任务。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并经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以下单位予以表彰。
  一、在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单位
  市国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外贸局、交通银行新余分行、江西煤炭安全监察局赣中分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地税局、新余海关、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文化局、江西移动公司新余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新余分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新余交通稽征分局。
  二、授予以下单位“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优秀组织奖”
  赣西供电公司、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渝水区政府办公室、渝水区国税局、分宜县供电公司、市公安局良山分局、仰天岗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三、授予以下单位“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
  分宜县地税局、渝水区地税局、渝水区烟草专卖局、分宜县国税局、渝水区农业局、渝水区粮食局、分宜县广播电视局、渝水区民政局、新余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渝水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余经济开发区计生局、渝水区财政局、分宜县中小企业局、渝水区卫生局、分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宜县科技局、分宜县人事局、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水区水利局、新余经济开发区农工局、渝水区经贸委、渝水区国土局、分宜县审计局、仰天岗管委会办公室、分宜县安全生产监督局、新余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渝水区交通局、市工商局仙女湖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字〔2008〕78号)文件精神,对各级公办中小学、公立医院的表彰奖励,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对各服务窗口行业的表彰奖励,分别由其市主管行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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