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制订了《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了全面落实省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结合全省各类学校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在对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各地、各校普遍建立完善的学校安全体系,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内部各种设施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多发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学生意外伤害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对学生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省、市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市、各高校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李东福 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
王李金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俊明 太原市委常委、副市长
冀明德 大同市副市长
李体柱 阳泉市副市长
李国隆 长治市副市长
李章宏 晋城市副市长
王贵平 朔州市副市长
杨晋生 忻州市副市长
成锡锋 吕梁市副市长
畅志仁 晋中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