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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王潞生  长治学院保卫处处长
  秦仙虎  太原工业学院保卫处处长
  周崇信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主任
  张 铂  广电管理干部学院保卫处处长
  刘离生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处长
  董建平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处长
  王 英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保卫处处长
  张 烨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保卫处处长
  耿宝新  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保卫处处长
  郭之武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处长
  薛志高  山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科长
  王仁强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处长
  耿安平  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处长
  张满堂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保卫处处长
  任占平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保卫科科长
  张和青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保卫处处长
  吴俊友  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轻工分院保卫科长
  王左祁  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保卫科科长
  李国宏  山西省工贸学校保卫科科长
  贾永伟  山西省物流技术学校保卫科科长
  张慧杰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保卫科科长
  刘秋春  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保卫科科长
  陈 钢  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处长
  (三)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省、市联合检查工作组
  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有关人员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省内外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抽调各市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的副局长、各高校分管学校安全的副校长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11个省、市联合检查工作组和5个高校检查工作组(从各市、各高校抽调的人员实行交叉分组),对各市、各高校的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由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当前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学校检查的内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对学校消防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对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坚决取缔。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改造,彻底消除隐患。要积极推广现代化防火技术手段,探索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控电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处理电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学生宿舍建筑内的商业场所作为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高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的若干意见》,下大力气抓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3.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及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师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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