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农村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的紧急通知》(冀商建设字[2008]6 2号)精神,就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展“保安全、促消费”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加强对“双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领导,要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强化措施、责任到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要充分发挥连接城乡、服务“三农”、促农增收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担负起保障市场供应、规范流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抽出专门力量,扎实开展好“保安全、促消费”活动。
二、组织货源,满足供应。各承办企业要针对农村节日消费需求,多方组织货源,加大商品配送力度,确保市场供应,做到货丰价稳,不脱销、不断档。同时,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让利于民。
三、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各承办企业要严格质量标准,严把进货质量关,严格按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承诺书的承诺,确保人民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商品。同时要加强安全管理,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和交通拥堵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