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精神,省水利厅组织制订了《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省委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努力实现全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深刻汲取2008年我省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清理整顿全省水利行业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结合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地方各级政府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监督。对非法生产运行的,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监管。通过这次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使全省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改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水利行业专项整治省、市联合督查组。
(一)省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全省水利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省水利行业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检查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潘军峰 省水利厅厅长
副组长:
李 力 省水利厅总工程师
张春根 太原市副市长
郜向华 大同市副市长
王敬瑞 阳泉市副市长
许 霞 长治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