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金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高技〔2008〕2084号)
陕西省审计厅:
你厅报来的《陕西省审计厅关于报送金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陕审函〔2008〕49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审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高技〔2007〕912号)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陕西省金审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批复》(审办计发〔2008〕163号)意见,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及责任人
陕西省金审工程项目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分别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建设,项目总责任人为屈方方。
二、项目建设目标
该项目建设期三年。项目主要是在完成国家金审一期工程建设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在各级审计机关部署和完善审计管理系统、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和联网审计系统等业务信息系统,初步实现我省各级审计机关之间以及省审计厅与审计署之间审计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增强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项目建设内容
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购置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共计2127台/套。主要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一)制定我省审计信息化工作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
(二)各级审计机关按照统一规划要求,完善网络基础建设(不含市县局域网建设),依托我省电子政务基础网络平台,完成各级审计机关网络互联互通。
(三)完成剩余8个设区市审计局、杨凌示范区审计局和92个县(区)审计局的审计管理系统和全省审计项目组织管理系统建设。继续在全省推进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的推广应用,建设预算执行、地税、社会保障等联网审计系统。
(四)省审计厅建设国家审计数据中心陕西分中心,各设区市审计局建设审计数据存储系统。在国家审计数据中心陕西分中心建设审计管理、审计业务、政府预算执行审计、税收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审计、社会保险审计、外资审计、农业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12类数据库。
(五)各级审计机关的金审工程建设要和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协调一致。实现相关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
(六)建设相应的安全保障系统、服务保障系统和相关的配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