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3、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本地区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关信息,发现超出卫生部等9部门已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范围的新的违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要尽快报送全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格式见附件4)。
  4、各地、各相关部门对于影响范围较广、健康危害较大的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采用信息专报方式及时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事件要有跟踪调查处理结论。
  5、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分别于2009年1月18日、3月18日前,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送本地区、本部门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于4月18日前报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总结。
  6、除保密材料外,相关信息报送均采取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各县(市)区务于2009年1月13日前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方式反馈至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响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科科长
  电子邮箱:lx-0454@163.com
  联系电话:0454-8779316
  传  真:0454-8779308

  附件1:
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马国钧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 任延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姜庭洲   市经委副主任
       杨文杰   市农委副主任
       单永旺   市畜牧局副局长
       张宝荣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赵 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广媛   市卫生局副局长
       马平非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于成文   市纪检委纠风室主任
       郭 源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桐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附件2: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报送格式(略)

  附件3:
  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报表格式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单位(家)

受理举报投诉情况

 

案件查处情况

整治重点地区

整治重点单位

整治重点

产品(种)

查处案件数量(起)

涉及总货值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起)

逮捕人员(人)

案值10万元以上案件(起)

本期

本期

受理数量

处理

数量

累计

本期

累计

本期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