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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的通知

  2.对严重浪费水资源的行为予以举报、制止并查有实据;
  3.在研制、生产和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产品、器具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节水先进社区、家庭。
  1.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社区活动,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并取得“节水型社区”称号;
  2.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家庭活动,取得“节水型家庭”称号,用水量在杭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标准以下。
  三、奖励资金来源
  在杭州市区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费专项资金中列支或由市财政在预算中安排奖励资金。
  四、评选程序
  (一)每年年底由市节水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相关奖项名额和奖励标准。市节水管理部门根据分配名额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推荐节水先进企业(单位)、节水先进个人、节水先进社区和节水先进家庭;
  (二)被推荐的节水先进企业(单位)、社区须填写《节水奖励申请表》,并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节水先进个人、先进家庭须提供先进事迹材料及单位、社区的推荐意见。
  (三)市节水管理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并拟定先进建议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并报市城市节约用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后,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奖励资金审批及拨付
  市节水管理部门根据领导小组的审核结果填制《杭州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表》,按相关程序及权限报批后,由市财政局核拨资金。
  六、加强评选工作的监管
  参评企业(单位)、社区、家庭、个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得奖励的,撤销奖项并收回所发奖金,5年内取消其参评资格。
  七、本办法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市节水先进集体申报表
  2.杭州市节水先进个人申报表
  3.杭州市节水先进家庭申报表

  附件1:
  杭州市节水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申报时间 
法人代表 邮 编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年计划水量 实际年用水量 年节水量 
节水型企业、社区考核分值 
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 
城市用水户远传水表(口径DN50以上)安装率 
先进事迹:(可另附纸)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盖公章)
市节水管理中心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公章)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市节水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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