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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政策宣传。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农民最关心的补贴对象、标准、产品及质量、补贴资金申报和兑付方式为重点,以经销企业的品牌优势、质优价廉、售后服务为保障,以设立规范的销售网点、方便农民消费为措施,突出做好家电下乡进村入户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告、宣传栏、“一册明”等各种形式,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宣传清楚、解释明白,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怀落到实处。

  四、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和管理工作。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涉农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工作效率,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账户。同时,要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发放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延迟农民购买家电的补贴申请,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五、加强部门配合和组织协调工作。

  建立甘肃省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省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负责人为召集人,省委宣传部、省经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省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具体承担家电下乡有关日常工作。各市州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协作,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工作推广方案》的要求,省商务厅要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抓紧制订甘肃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省财政厅要尽快制定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管理办法,规范补贴资金的拨付、申请和兑付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及时到位。

  六、强化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家电下乡工作是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相互配合、配套联动,做到心系农民、情系农民、服务农民,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资金兑付和监督工作,落实好财政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商务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确定及监管。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接到举报、投诉后要及时进行核实,经查属实的要及时进行处理。有违反政策规定、不履行投标承诺及中标协议、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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