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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3.3.2 现场抢救各组职责及人员组成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事发地市州政府根据案情需要,迅速成立现场抢救领导组、现场抢救组、现场警戒组、事故勘验调查组、情报信息组和善后工作组。

  现场抢救领导组:负责对各成员进行分工,具体指挥、协调事故现场抢救、原因调查及善后工作。组长由市州政府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市州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现场抢救组:负责组织人员、设备,赴现场开展救护、抢救,排除事故险情。组长由市州卫生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市州公安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州卫生、公安、消防、工程救援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现场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外围警戒、秩序维持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组长由市州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州公安局抽调警力组成。

  勘验调查组:负责在抢救伤员过程中设置标记,勘验现场;在现场抢救伤员工作结束、险情排除、勘查完毕后,指挥撤除现场;在事故调查阶段负责勘验尸体,查明伤亡人员姓名、车属单位,走访知情人,追查肇事车辆,控制犯罪嫌疑人等工作。组长由市州公安局分管交通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警力组成。

  情报信息组:负责事故及调查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宣传资料拍摄等工作,为现场抢救领导组决策提供依据,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及调查情况,配合新闻媒体适时开展宣传。组长由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由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

  善后工作组:负责筹集或垫付医疗费用,联系伤员转院、出院等工作,安抚伤亡人员家属,协调保险公司、车属单位开展理赔工作,支付相关费用。组长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发地县市区民政局、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如伤亡人员籍贯大部分为事发地之外同一县市区,则伤亡人员籍贯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有关人员参加善后工作组。

  3.3.3 扩大应急

  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由现场抢救领导组根据情况抽调机动人员参加救援或通知相关部门紧急增援。

  3.4 指挥与协调

  当道路交通事故达到Ⅳ级标准时,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必须赶赴现场;当道路交通事故达到Ⅲ级标准时,由事发地市州政府负责现场指挥、协调,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具体指挥、抢救工作,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必须赶赴现场;当道路交通事故达到Ⅱ级和Ⅰ级标准时,省应急指挥部派员赴现场指导、协调,事发地市州政府负责具体指挥、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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