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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党政机关干部下基层帮企业保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奖励和责任追究

  按照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关于《哈尔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扩大奖励范围,增加奖励额度。

  (一)建立激励机制

  1、对推动组的奖励。在年终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对经常深入企业调研、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推动组,按要求上报经济运行监控月报、及时反映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联络员,给予表扬和嘉奖。

  2、对区、县(市)和工业主管部门的奖励。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市)及工业主管部门加大保增长工作力度,对年均增长幅度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给予奖励。

  3、对金融机构的奖励。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扩大信贷资金投放,简化审批流程,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年度工业贷款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4、对成长型小企业的奖励。新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投产年份的次年计算,对一举跨入规模以上企业的给予奖励,其中年销售额在500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奖励3万元,年销售额在1000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年销售额在2000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8万元,年销售额在5000至10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3年内年销售额连续实现翻番增长的给予加倍奖励。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1、对不深入企业调研,没有认真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推动组,给予通报批评。

  2、对不按要求上报经济运行监控月报和未及时报送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联络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组织领导

  成立哈尔滨市党政机关干部下基层帮企业保增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效廉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明和市委常委、副市长丛国章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经委、发改委、国资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建委、城乡规划局、房产住宅局、国土资源局、农委、中小企业局、商务局、统计局、环保局、经合促进局、信息产业局、安全办、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地税局和哈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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