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比例。2009年省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指标的比例占各省重点高中(阿城一中除外)统招生计划的30%,阿城一中配额生指标占其统招生计划的50%。
(二)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比例。2009年市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的比例占各市重点高中统招生计划的61%。
三、配额生指标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配额生指标分配的原则。各重点高中的配额生指标按照享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的毕业生数均衡下达到各区和初中学校;指标分配时配额生指标出现小数的,按照向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确定;初中学校配额生指标不足0.5的学校,可与办学水平相近的学校共用一个配额生指标。
(二)各区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办法。市招生办根据全市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毕业生的数量和各区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毕业生的数量将各省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指标按照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原则分配到区招生办。
(三)各初中学校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办法。区招生办根据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有填报配额生志愿资格的毕业生的数量将全区获得的各省重点高中招生配额生指标和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按照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原则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四)每所初中学校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分配办法。
1.初中学校获得的配额生指标超过省重点高中数的,配额生指标与重点高中数成倍数关系部分,用配额生指标除以重点高中数,所获得的商即为该校这部分配额生指标中各重点高中的配额生指标,不能整除部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其中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
2.学校获得的配额生指标达不到省重点高中数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该校配额生指标中各重点高中配额生的指标。
3.抽签确定各学校配额生指标中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以区为单位进行。具体程序为:
(1)宣布本区获得的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2)宣布各初中分配到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3)抽签确定各初中学校的抽签顺序;
(4)各初中学校按顺序抽签,将各重点高中全部配额生指标一次性分到初中学校;
(5)现场宣布各个初中分配到的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数。
4.抽签时,各区教育局必须邀请各初中学校的校长以及监察部门及市招生办工作人员监督操作全过程。
四、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