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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教委高〔2009〕1号)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现将《2009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2009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2009年上海高等教育工作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为契机,以学科专业建设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为统领,以创新人才培养为突破口,不断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发展,把大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一、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推进高校德育工作
  1.加强形势政策和主题教育。结合新中国建国60周年、五四运动90周年、澳门回归10周年等重大节庆和迎世博等重大事件,依托博雅讲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继续办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培训班。制定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学生舆情监测队伍,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收集学生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国内外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思想反应,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学生思想稳定、健康向上。
  2.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遴选设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中心,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出台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发展规划、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示范中心建设评估标准及上海学校心理咨询师岗位要求。推进上海高校心理咨询协会工作。
  3.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为龙头,加强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建设,做好辅导员培养培训工作。继续推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工作。推进高校辅导员网站和协会建设。召开2009年度德育论坛暨第五届辅导员论坛,与市教卫党委联合评比表彰2008-2009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政课教师和优秀思政工作者。推进辅导员骨干研修、培训基地建设及辅导员学历学位提升等工作。开展辅导员发展报告研究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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