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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4.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召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进会。举办第三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论坛。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训规划、教学测评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建设思政课教师数据库,开展新一轮全员培训,举办中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建设思政课名师工作室,着重抓好学科带头人跟踪培养工作。推进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督查。组织编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教案、精彩教学案例等系列丛书。加强学科建设,努力构筑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支撑体系。
  5.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工作。遴选一批职业发展教育研修中心,建设一批职业发展教育实践基地,举办职业咨询师培训班。
  二、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6.继续开展上海高校发展定位规划与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在完成市属高校发展定位规划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并做好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属院校的发展定位规划工作。以学校定位规划为基础,推进高校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鼓励各类高校彰显特色、错位和谐发展。优化专业结构,建立专业招生预警和退出机制,根据学生就业和教学质量等情况,适度减少部分高校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7.启动四大卓越教育计划,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五大工程。启动“卓越科学教育”、“卓越工程教育”、“卓越医学教育”、“卓越文化艺术教育”等四大卓越教育计划。实施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五大工程(即综合建设工程、人才培养工程、知识创新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工程)。创新学校管理制度,改革政府项目管理模式,采取“学校规划、校内竞争、政府立项、绩效考核”的方式,加快高校内涵建设步伐,推进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8.加强共建高校重点建设,推进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工作。做好“985工程”二期建设验收和“985工程”三期建设的启动工作。推进“211工程”三期建设,着力引导高校把跟踪学科前沿和服务国家战略目标、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突出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落实“211工程”三期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完善《“211工程”配套资金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培育)院校的建设,做好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接受教育部、财政部验收工作。加大对2008年增列为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及计划申报学校的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高校合作办学,进一步发挥本市“东北片”、“西南片”、“松江大学园区”高校的合作办学优势,推进高校间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初步完成行业办本科院校管理体制及共建机制改革。
  9.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工作。推进“上海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搭建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开展研究生教育公共平台建设。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开展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省级初选及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推进学位论文抽检“双盲”评议工作。开展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专业)的审核工作和学位授予信息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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