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落实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2009年度(第五期)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评选第七批市级高校精品课程。评选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进申报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做好一、二期教育高地的验收工作。评选上海市高校教学成果奖,并向教育部推荐国家教学成果奖。开展优秀教学团队和高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配合教育部做好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包括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改革创新实验区等。开展高等数学、计算机等科目的统一考试和测试。配合教育部做好新一轮教学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工作,作好年度专业设置审批工作。
11.开展高职高专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工作。启动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程。继续进行高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第五期建设和民办高校教学高地第五期建设工作。继续推进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用新的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启动新一轮上海市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12. 推进本市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完成教育部“继续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重大课题的上海子课题研究报告,作为教育部继续教育改革的试验区,探索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模式改革,提高成人高等教育质量。对市属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进行调查、清理,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的规范建设。鼓励普通高校积极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探索成人高等教育与成人中等教育、技能资格培训相互沟通衔接的体制机制。
13.完善高等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对本市普通高校规范办学工作的专项调研和督察工作。起草制定《本市普通高校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完成新一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调整组建。继续做好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办学状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14.实施人才计划,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实施2009年度上海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探索创新团队的整体引进和培育。继续组织实施2009年度“上海高校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启动资金”,资助刚进校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和留学回国人员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检查评估,对入选青年教师培养期间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继续选拔上海高校“领军人才”地方队人选。对2007年度获得资助的领军人才进行中期考核。探索并建立1-2个上海高校海外教师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