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配合国家和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实施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员评选上报工作、“上海市领军人才”地方队人员评选上报工作以及宝钢优秀教师奖的选拔、评审工作。
16.以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为契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进程,启动市属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四、努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高校科技文化创新能力
17.进一步推动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实施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第三期)计划、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建设(第五期)计划和知识创新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等措施,着力构建国家、省市、学校三级重点学科体系,建立和完善学科发展绩效与投入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构建上海高校相互支撑、相互衔接、错位发展的学科体系,着力打造一批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国内一流的重点学科。形成一流学科建设带动一流大学的发展机制,引导学校有所为、有所不为,彰显特色。
18.进一步推动省部共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通过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形成国家、省市和学校的三级体系,增强地方高校参与国家战略任务的能力。按照“比照衔接”的原则,瞄准国家专项战略,通过市级培育项目(基地)建设,增强上海高校综合竞争力。
19.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的紧密合作。以增强高校服务区域社会经济能力为核心,积极推动产学研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学校通过与企业设立联合研发基地、兴办大学科技园、共建产学研联合基地等多种形式,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长三角地区产学研合作,努力打造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高校展区技术转移平台,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强高校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深化科技服务等项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20.进一步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计划。充分认识哲学社会科学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促进高校的人文社会科学繁荣为核心,通过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精品计划和专题数据库等建设,使高校成为国家和区域重要思想库和智囊团。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重,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1.启动实施高校文化传承计划。以增强高校文化引导力为核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人才培养中的文化渗透等目标,进一步增强大学在文化建设方面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大师艺术工作室、艺术创新平台、专题讲坛、名家力作等方面的建设,大力推进文化创新,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强力支撑。
22.进一步推动校办产业规范化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校办产业的规范化建设,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建设企业会计制度,建立并逐渐完善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