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推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长效资助机制。提高资助工作人员工作和管理能力。多角度健全帮困育人机制。建立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资助工作制度,继续做好汶川地震受灾学生资助工作。
28.建立大学生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做好高校学生申诉复核工作。整合高校招生、学籍学历管理、学生资助、就业指导等工作的信息数据和管理系统,实现对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有效载体。
六、加强交流与合作,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29.继续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和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继续落实与国外友好城市教育交流的各项项目,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友好城市交流渠道,搭建友好城市交流平台。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和指导,研究制定上海市2009年中外合作办学学科申报指导意见,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依托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区域优势,努力引进世界知名高校合作办学。
30.努力把上海建设成国际学生留学目的地城市。完善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使用办法,不断改善外国留学生的层次和结构,提高长期生和学历生的比例。继续建设“上海市外国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基地”,赴海外举办“上海市教育展”。继续推进上海海外“孔子学院”建设,设立上海海外“孔子学院”奖学金,扩大市政府奖学金的影响,进一步提高汉语国际推广的实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七、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高等教育管理水平
31.积极开展教育政策研究和立法工作。完成“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究”课题。参与制订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参与市政府规章《上海市教育评估条例》制订的相关工作。
32.全面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开展贯彻实施《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执法检查,开展高校制订学校章程情况检查。
33.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制定《关于加强上海市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措施要求。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对教师的廉洁从教和对青少年的廉洁诚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