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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实施民生工程具有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双重效应,已经上升为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今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是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2009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之一,涉及领域更宽,受益面更广,工作强度更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不断抓出成效”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实施每一项民生工程,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协调调度。民生工程的受益群体主要在基层、在农村,各地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要下移工作重心,搞好协调服务,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对照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做细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精心组织,精细操作。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工程类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及早下达计划,争取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大民生工程资金筹集力度,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省财政通过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等方式,保障民生工程投入。如国家出台有关提高民生工程项目补助标准的规定,将相应减少市县配套,缓解各地资金压力。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防发生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惠民直达工程试点范围,加大规范补助或发放到人的项目管理力度;推行工程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六制”管理。完善已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民生工程项目的效益。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地要采取随机抽样、暗访、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组织综合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改进专项督查方法,推动各项工程平衡、有序实施。省政府将继续对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五)提升实施效果。注重用民主的方法推进民生工程,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深入人心。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措施、民生工程实施成效等,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提高社会影响力,为民生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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