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荒滩荒地绿化
荒滩荒地绿化以营造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为主,造林树种以杨树、泡桐为主,造林技术措施与“山上造林”相同。
7.通道绿化
绿化树种主推杨树、泡桐、光皮树、樟树、杜英、湿地松等。穴状整地,栽植密度不低于造林技术规程密度下限,可以适当密植。一般采用2年生以上大苗造林,杨树要求用2年生带蔸大苗。
第五章 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
(一)估算依据。
1.《林业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原林业部;
2.《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国家林业局,2006年;
3.《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后林业生态恢复与重建规划(2008-2015年)》,国家林业局,2008年;
4.《江西省林业基本建设技术经济指标》,江西省林业厅;
5.《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6版)》;
6.铁路、交通、水利、建设、国土等部门提供的造林绿化投资标准;
7.苗木费、劳务费采用现行市场价格进行估算;
8.规划设计费按照国家规定计取。
(二)投资标准。
造林投资主要由苗木费、整地栽植劳务费、规划设计费等构成。根据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各绿化类型投资标准。
1.山上造林绿化
(1)宜林地、采伐、火烧迹地造林以及灾后恢复重造:360元/亩;
(2)灾后补植补造:160元/亩;
(3)矿区植被恢复(含客土回填):3000元/亩。
2.山下造林绿化
(1)县城和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绿化:按折合面积20000元/亩;
(2)建制镇和工业园区绿化:按折合面积5000元/亩;
(3)乡场绿化:按折合面积2000元/亩;
(4)村庄和路沟渠(林网)绿化:按折合面积420元/亩;
(5)荒滩荒地绿化:360元/亩;
(6)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绿化:按折合面积1000元/亩;
(7)县乡公路和河渠堤坝绿化:按折合面积600元/亩。
(三)投资估算。经测算,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20.91亿元。其中,山上造林绿化33.82亿元,占工程造林总投资的28.0%;山下造林绿化87.09亿元,占72.0%。山上造林投资分绿化类型统计,宜林地造林投资8.94亿元,占山上总投资的26.4%;灾后恢复重造投资4.80亿元,占14.2%;采伐迹地造林4.10亿元,占12.1%;火烧迹地造林0.97亿元,占2.9%;灾后补植补造3.06亿元,占9.0%;矿区植被恢复投资11.95亿元,占35.4%。详见表1。山下造林绿化投资分绿化类型统计,城镇绿化投资56.17亿元,占山下总投资的64.5%;乡村绿化投资23.91亿元,占27.5%;通道绿化投资7.01亿元,占8.0%。在城镇绿化投资中,城市绿化投资44.78亿元,建制镇绿化投资4.43亿元,工业园区绿化投资6.96亿元;在乡村绿化投资中,乡场绿化投资0.98亿元,村庄绿化投资11.50亿元,路沟渠(林网)绿化投资7.64亿元,荒滩荒地绿化投资3.79亿元;在通道绿化投资中,铁路绿化投资0.49亿元,高速公路绿化投资0.79亿元,国省道绿化投资1.11亿元,县乡公路绿化投资1.52亿元,河渠堤坝绿化投资3.10亿元。详见表2。
表1 山上造林绿化投资一览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绿化类型 | 合计 | 占山上投资%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合计 | 33.82 | 100.0 | 9.06 | 11.91 | 12.85 |
1 | 宜林地造林 | 8.94 | 26.4 | 3.06 | 3.06 | 2.82 |
2 | 灾后恢复重造 | 4.80 | 14.2 | 1.94 | 1.62 | 1.24 |
3 | 采伐迹地造林 | 4.10 | 12.1 | 1.37 | 1.37 | 1.36 |
4 | 火烧迹地造林 | 0.97 | 2.9 | 0.32 | 0.32 | 0.33 |
5 | 灾后补植补造 | 3.06 | 9.0 | 1.17 | 1.04 | 0.85 |
6 | 矿区植被恢复 | 11.95 | 35.4 | 1.20 | 4.50 | 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