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灾害组。请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参加。
(二)事故灾难组。请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贵阳供电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城管局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请市卫生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林业绿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请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外事办参加。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汇总编写本辖区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在筑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安排业务骨干负责编写总结评估报告,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做好各类基础数据统计汇总和材料分析综合工作。各项数据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文字与图片相结合、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内容充实、层次清晰。
(三)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在筑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于1月20日前将经过负责同志审定的总结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应急办,同时抄送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请各编写组参加部门(单位)于1月18日前将经过负责同志审定的总结评估报告送所在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于1月20日前将本类别总结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应急办。评估报告涉密内容通过机要系统传送。
(四)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编写组和各部门编写组参加部门(单位)明确1名总结评估联络人员,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1月14日前传真报市政府应急办及牵头部门。
四、联系方式
(一)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王家义,电话:7989003、7989008,手机:13984858687,传真:7989002,电子信箱:21cngy@sina.com。
(二)市民政局。民政局救灾救济处朱子伟,电话:5832747,手机:13595100934,传真:5832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