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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林业生态县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林业生态县的通报
(豫政〔2009〕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6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45个县(市、区)达到了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为此,省政府决定对登封市等45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河南省林业生态县”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为我省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全省各地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动林业生态省建设、实现中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河南省林业生态县名单

  郑州市:登封市、惠济区、中牟县、新密市

  开封市:尉氏县

  洛阳市:栾川县、嵩县、汝阳县

  平顶山市:舞钢市、鲁山县、石龙区、郏县

  安阳市:内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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