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对全省所有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和硫酸企业实施深度治理1.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出台的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等行业的相关标准和《河南省硫酸工业水污染治理技术规程》要求,对全省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硫酸生产企业进行排查,确定关闭淘汰和深度治理企业名单,下达关闭淘汰和限期治理通知书。对没有按期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2009年1月20日前对全省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和硫酸等行业进行核查,确定关闭淘汰和治理企业名单并报省环保局备案。此项工作由各省辖市环保局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2009年1月30日前,各省辖市环保局对符合产业政策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2009年4月30日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予以关闭淘汰。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 推进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1.工作任务对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氧化铝、化工、碳素、铅(锌)冶炼、黄金冶炼行业进行调查,确定需要进行脱硫工程建设的企业名单,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2009年1月30日前,完成全省氧化铝、化工、碳素、铅(锌)冶炼、黄金冶炼行业调查工作,确定全省2009年度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企业名单。各省辖市环保局负责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并督促企业制定脱硫工程技术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四) 淅川钒土冶炼、巩义米河镇、信阳明港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陕县刚玉和登封、巩义、偃师、禹州耐火材料企业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淅川钒土冶炼综合整治。制止非法开采钒土行为,对无开采手续的钒矿一律关闭;对毛堂、西簧等乡镇土法炼钒企业坚决取缔并拆除;对规模化的炼钒企业进行排查,凡无矿山的炼钒企业要依法关闭,有矿山但无环评批复文件的炼钒企业要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评批复文件,有环评批复文件、超标排污的炼钒企业要限期治理。
巩义米河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对巩义米河镇区域内碳素、水泥、耐材、铝酸钙粉、氟化盐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治理一批不达标企业,关闭一批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整治扬尘点和扬尘路段,有效改善米河镇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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