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政发〔2009〕3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近一个时期,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就业工作压力增大。为化解金融危机对就业工作的影响,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保增长、民生保就业、社会保和谐”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市当前就业工作实际,市政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失业预警和调控,控制失业人数增长
(一)对中小型企业失业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中小型企业用工调查组,从2009年1月起,对辖区内的中小型企业开展逐户调查,主要是摸清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状况,制定防范金融危机的失业应急预案,做到提前部署、早做安排、预防在先,确保企业劳动关系和就业状况稳定。
(二)对全市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失业调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用工联络制度,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实施重点监测,鼓励企业通过稳定岗位、减少裁员、缩短工时等方式,实现职工队伍稳定。对有可能出现较大规模裁员的行业和企业列出清单,与企业决策层和企业工会组织加强协商沟通,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对确需裁员的企业,严格规范裁员行为,凡是裁减人员在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要制定裁减人员方案,并向企业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制定裁员方案,全程监督实施,并做好就业援助工作。
(三)发挥失业保险金保障作用。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筹集力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征缴范围,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储备,增强支付能力。要主动到破产倒闭企业、裁员较多的企业开展工作,准确掌握企业失业人员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落实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对符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条件的农民工,要实行“受理、审批、发放”一条龙服务,将一次性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动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四)利用社区和村劳动保障平台开展失业监控。各县(区)政府要把社区和村劳动保障工作站作为失业情况监测点,随时掌握辖区内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和返回我市的本溪籍高校毕业生的失业情况,并建立专门台账。近期要重点对零就业家庭、棚户区回迁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因金融危机影响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和棚户区回迁下岗失业人员,出现一户帮扶一户,保持动态为零;对有就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和本溪籍高校毕业生及时开展就业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