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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开展“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村屯绿化工程。组织村屯绿化工程项目资金筹措并保证及时拨付到位。完成2009年春季植树20万株,新增和完善绿化乡(镇)、村屯、园区59个,农村中小学校12所。
  三、组织实施
  1.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爱卫委、市动监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等为成员单位的“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将活动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县(区)、部门、单位,并明确具体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2.加强沟通协调。各县(区)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和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督促检查与指导,把开展“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成效,作为评价学习实践省委关于开展“坚持科学发展、实施民生工程、推进全面振兴”系列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依据,确保我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本溪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村名单
  3.本溪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任务分解表(略)

  附件1:
本溪市“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冮 瑞 市长
  副组长:
  陈继壮 副市长
  成 员:
  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邴忠友 市林业局纪检组组长
  方 颖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宗海 市农委副主任
  高泰山 市水务局副局长
  吕彦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孟宪彬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助理
  纪慧茹 市爱卫委副主任
  刘忠义 市动监局副局长
  闫立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福洲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利峰 市文化局副局长
  刘运福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绍平 市安监局副局长
  谢英怀 本溪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崔保民 桓仁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刘 刚 平山区副区长
  佟盛强 明山区副区长
  王 朴 溪湖区副区长
  李敖松 南芬区副区长
  刘 旭 市环保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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