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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程顺和等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程顺和等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通知
(苏政发〔2009〕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程顺和、宋林飞、张肖敏、龚廷泰、包宗顺、范毓周、何建敏七位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5年;继续聘任彭世揆、吴文溪、吴亦明、陈守伦、姚海明五位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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