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9]2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 [2008] 92号)精神,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物价工作的首要任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是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实现这个任务目标,是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保障。各级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的经济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努力解决工作思路、工作方法问题,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服务,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中央关于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加大清费治乱工作力度,通过优化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环境,促进经济景气回升。一是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取消和停止征收的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我市将再取消和停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一批偏高的收费标准。对符合规定的涉企收费,在收费场所实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支农惠农价格政策,积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管。从今年开始,各涉农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农业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对本地区上年度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进行清理、审核和规范,对农民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等清理审核结果要在一季度末报上级主管部门,对不合理收费要及时取消,对乱收费的要依法查处。三是优化消费环境。整顿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降低质价不符的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鼓励旅游消费。
三、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为合理引导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按国家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一是推进水价改革。适时调整水资源费标准,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逐步实现经营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基本同价,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结合水价改革,年内已经建成和在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县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市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要调整到每立方米不低于0.8元。二是建立和完善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全市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扩大垃圾处理范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应按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及合理盈利原则核定。市区今年要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各区市县符合开征条件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开征。三是理顺供暖价格。为缓减供热企业的经营困难,要依据煤炭价格变动对供热企业成本影响程度,按照政府财政、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适当调整居民供暖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