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09〕5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泰政发〔2008〕12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姜堰市苏陈镇划归泰州市海陵区管辖;同意将苏陈镇的西查、东查、唐宁、杏林、军铺、三舍、小冯甸等7个村委会划归姜堰市姜堰镇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陵区行政区域面积266.46平方公里,人口48.34万人,辖3个镇,9个街道,其中苏陈镇行政区域面积46.28平方公里,人口4.14万人,辖1个居委会,16个村委会;姜堰市行政区域面积987.12平方公里,人口85.53万人,辖17个镇,其中姜堰镇行政区域面积96.52平方公里,人口19.23万人,辖21个居委会,37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