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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通市港闸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通市港闸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09〕3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港闸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08〕9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港闸区幸福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幸福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幸福居委会,管理1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
  二、同意撤销港闸区陈桥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陈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河口自然集镇,管理1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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