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意见
(省审计厅 2009年1月)
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安排意见》(审投发〔2008〕89号),加强我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物资、资金和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对对口支援物资、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和效果,以及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二)审计目标。掌握对口支援总体情况,揭示对口援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保障援建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促进援建工作顺利实施和援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审计范围与审计重点
(一)审计范围。对口援建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援建项目的确立、实施和建设效果;与援建项目确立有关的规划编制和建设标准确定的合规合理性;与援建项目实施有关的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审计重点。各地在审计工作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情况。按照《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苏办发〔2008〕16号)的要求,重点审计对口援建工作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尊重自然、尊重科学,是否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生产与生活相结合;援建项目是否考虑重建需求与资金筹集匹配能力;建设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是否满足相关防震要求;项目选址是否适宜,是否符合灾区民众生活和生产实际需要;交通、通信、能源、供水等重要基础工程是否恢复,生态环境整治及防灾减灾措施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