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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2.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实施情况。对国家出台的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金融、土地政策,对口支援政策,产业政策,社会募集政策等其他相关政策,以及我省和受援方制定的对口支援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审计,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及其效果,检查各方投入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及时提出建议。
  3.灾后恢复重建物资、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援建物资和资金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是否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的渠道和专户进行管理,管理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发生挤占、截留、挪用、滞留等违法违规问题;审计物资和资金的筹集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分配计划和资金下拨是否及时,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符合灾区恢复重建要求,有明确意愿的捐赠物资和资金是否优先安排用于捐赠者意愿项目,是否交叉、重复安排;全面检查和客观评价援建物资和资金使用效果。
  4.援建工程质量情况。重点对全额援建项目与质量有关的勘察设计、建设管理、施工技术、材料供应、监理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审计,从总体上分析和评价工程质量达标情况。重点关注城乡住房以及水利、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中小学校、医院、社会福利院、商业、服务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勘察设计是否规范,施工组织是否合理,工程质量监理是否到位,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有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重大建设质量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5.援建工程造价情况。重点对全额援建项目的项目决策、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执行、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竣工决算及建设单位内部控制等环节进行全面审计,促进在确保工程功能、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工程造价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此外,还要关注建筑市场规范问题,防止材料价格不合理上涨;关注需求和供给信息的透明度,促进供需基本平衡,保障灾区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土地使用问题,防止乱占耕地;关注总体规划实施,防止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搞形象工程以及超概算、超标准、超面积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
  三、审计组织方式
  (一)组织分工。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在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审计机关分别负责实施。
  1.省审计厅负责全省对口支援审计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市、县(市、区)审计局开展对口支援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署的统一要求,编报年度审计计划(草案)和转批年度审计计划,汇总上报全省审计情况。对省本级援建资金和建设项目实施审计,根据需要可抽审市、县(市、区)援建资金和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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