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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09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09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宁政发[2009]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09年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09年目标任务

  2009年是我市实施三年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的第二年,也是我市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攻坚之年。为加快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促进人与水环境、城市与水环境的和谐,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三年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7〕272号)的要求,特制定2009年城乡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水污染综合治理能力与水平,促进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落实水污染治理与控制措施全覆盖,全年预计总投资56.4亿。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继续关停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低产能的企业,实施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和治理工程,推进结构减排。进一步加快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续建、新建和完善城市、城镇及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推进工程减排。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扩大区域供水,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确保水质安全优良。进一步加大重点水域综合整治力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全市主要水体基本达到Ⅳ类水质要求奠定坚实基础。

  二、年度目标

  (一)全市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达95%以上。

  (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全市城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8%以上。

  (三)全市化学需氧量以2005年总量为基数,继续削减3.6%。

  (四)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其他水库、湖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6%以上。

  (五)列入国家水质控制的6个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高淳太湖流域水体达到Ⅳ类水体标准;列入全面达小康的全市13个水体27个水质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左右;列入郊区、郊县全面达小康的水体水质断面水质达标率达7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200家以上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改造和治理工程,推进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和水污染物结构减排

  1、继续推进梅山化工总厂、金陵塑胶化工、南京工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宁三环富士电气有限公司、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污染治理搬迁项目的新址建设进程。启动南京第一机床厂等新一批工业企业污染搬迁计划。关停小化工、小水泥、小钢铁生产企业48家。(牵头部门:市经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企业及其主管部门)

  2、建立循环经济试点项目50个;完成1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牵头部门:市经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开发区及相关企业)

  3、完成中石化金陵分公司、扬子石化等25个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实现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达95%以上。(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企业及其主管部门)

  (二)实施20个以上城市、城镇等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水污染物的工程减排

  1、新建、续建和完善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完善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10万吨/日)扩建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10万吨/日)工程;基本完成桥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10万吨/日)厂内主体工程;开工建设铁北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土建工程;力争建成沿江组团一期(4.5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市政公用局、沿江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沿江开发区管委会)

  2、新建、续建和完善三区两县30个污水处理厂建设。

  江宁区:完善江宁东山污水处理系统(4万吨/日)建设;续建并完成滨江开发区一期(3.5万吨/日)污水处理系统;建成空港一期(2万吨/日)、湖熟街道周岗集镇(0.15万吨/日)、湖熟街道龙都集镇(0.15万吨/日)、谷里街道(0.5万吨/日)、江宁街道陆郎(0.15万吨/日)、江宁街道铜井(0.5万吨/日)、淳化街道土桥(0.5万吨/日)、东山街道上坊(0.2万吨/日)、禄口街道禄口(1万吨/日)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日)工程。(牵头单位:江宁区政府;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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