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完善六合雄州镇污水处理系统(一期2万吨/日)工程;续建并完成八百桥镇(0.3万吨/日)、横梁镇二期(0.6万吨/日)等2个乡镇污水处理系统;新建并完成马集(0.3万吨/日)、程桥(0.3万吨/日)、冶山(0.2万吨/日)、东沟(0.3万吨/日)、新篁(0.3万吨/日)、瓜埠(0.3万吨/日)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系统。(牵头单位:六合区政府;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溧水县:完善溧水永阳镇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工程;续建并完成东屏镇(0.5万吨/日)污水处理系统;新建并完成柘塘(0.5万吨/日)、石湫(0.5万吨/日)、和凤(0.5万吨/日)、洪蓝(0.5万吨/日)、晶桥(0.5万吨/日)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系统。(牵头单位:溧水县政府;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高淳县:建成淳溪镇污水处理系统二期(2万吨/日)工程并投入运行,续建管网配套工程;续建并完成东坝镇生活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完成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高淳经济开发区一期(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牵头单位:高淳县政府;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
3、续建、新建污水收集系统和提升泵站建设。
续建城北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内秦淮河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内秦淮河污水输送系统升级扩容一期工程、仙林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收集工程、河西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收集工程、锁金村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成5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牵头单位:市市政公用局、仙林大学城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建集团、仙林大学城管委会)
完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等三区两县城镇、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成10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牵头单位: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责任单位: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
新建南玉带河,续建南湖一号,改造莲花村等7座以上污水泵站。(牵头单位:市市政公用局、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三)进一步加强30个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整治水源保护区,扩大区域供水范围,确保水质安全优良
1、以3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全面清除整治违章及无关设施。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国家环保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7),全面完成一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的规范化设置。(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有关部门、相关区政府)
结合沿江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果,进一步清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无关设施。启动夹江水源地上游的清江油库搬迁工作,消除夹江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海事局、市水利局、相关区政府)
完成城北水厂、远古水厂、江浦水厂、固城湖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
2、扩大区域供水范围,建设一批水厂、增压站及供水管网。
建设浦口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实施六合区八百桥镇以及马鞍镇部分区域,溧水县、高淳县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埋设供水管线125公里。(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局;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江宁区政府、沿江开发区管委会、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政府、溧水县、高淳县政府)
(四)进一步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促进全市主要水体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标准
1、加大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实施太湖流域胥河等主要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太湖流域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牵头单位:高淳县政府;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相关企业)
2、实施河道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秦淮河上游18公里河道(运粮河-西北村段)整治;实施玄武湖公园北湖清淤二期工程;完成滁河三、四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外港河拓宽改造;实施二干河三期、天生桥河、石固河环境综合整治;开工建设南、北十里长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编制外金川河(节制闸-长江段)水环境整治工程研究方案;完成幸福河、大山口环山河、衡阳湖、红梅中沟等一批市区内河道整治。(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园林局、仙林大学城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园林局、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市城建集团、相关区县政府)
3、实施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工程。
根据河道生态和景观水位的需要,实施外秦淮河、玄武湖、内秦淮河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工程;实施城东玉带河、明御河,河西龙江河、里圩河及城西北内金川河等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工程;建设南湖地区引水补水系统工程。(牵头部门: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