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测绘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加大全省测绘基准现代化建设力度。在国家测绘局的支持下,大力实施似大地水准面精化项目。加大各级GPS网建设力度,建设覆盖全省范围连续运行的卫星空间定位基准站。进一步建立完善我省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到2010年,初步建成全省统一的高精度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基准。加快贵州省测绘资料档案馆建设改造力度,完善测绘仪器检定设施建设。
(五)加快基础地理信息的采集加工及更新步伐。到2010年,完成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1∶10000、开发区1∶5000现势地形图的全覆盖。1∶10000数字正射影像覆盖省内重点地区,数字高程模型及时更新。完成各级政府(行署)所在地城镇和重点建设区1∶2000、1∶1000、1∶500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加快1∶10000数字线划地图、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的加工生产步伐。建立和完善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并及时更新。
(六)加快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实施数字贵州基础地理信息空间框架、贵州省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构建全省统一、标准、权威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行署)各部门及社会各领域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及产品服务。按照边建设、边应用的原则,以各类应急指挥、防灾减灾、资源管理、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监测、城乡规划及社会管理等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系统开发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测绘技术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处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保障服务能力。
(七)推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建共享。加强省级基础地理信息与市(州、地)、县(市、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协调合作,重点推进各级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基础信息建设,按照互补、双赢、避免重复测绘的原则,推进部门之间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交流、交换和共享。相关部门要及时向测绘部门提供地理信息更新的地名、境界、交通、水利及土地附着物变更等信息,确保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数据的及时更新。大力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大力构建省级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加强基础航空航天遥感资料成果的统筹协调,逐步建立我省航空、航天遥感数据源周期性获取机制。
(八)培育和发展地图市场。加强公益性地图的统筹编制出版,建设好省级公益性地图网站,推进市(州、地)、县(市、区)行政区划挂图的更新编制与出版。支持各类专题图集的编制,大力开发适应我省交通、旅游、商务、物业管理、文化生活和娱乐等方面的地图新产品。引导和支持基于基础地理信息的电子商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个人移动等新兴地图产业的发展。大力促进导航电子地图、多媒体地图、影像地图和三维景观地图、网络地图等产品的开发利用。
三、建立健全测绘法律法规体系,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管